安全帽又称盔或称胄、鍪、牟,是具有对头部非一般保护能力的帽。做工业生产用途时多称为“安全帽”。注意事项;一、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交通部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港航企业防静电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预防因人体静电危害引起的燃烧爆炸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交通部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港航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交通港航企业各类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现场人员防静电安全管理。各类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包括:
(一)油船(化工品船、液化气船)的舱甲板(舱口、量油口、观察孔、透气口)、输油管和货油舱、货油泵舱、污油水舱、压载舱等。
(二)油码头(化工品码头、液化气码头)的生产区域,包括码头前沿、输送管道、泵站、汽车(火车)装卸站、油罐车和储罐区等。
(三)散粮筒仓。
(四)危险品(化工品)库、场、站、燃料供应船和加油站。
(五)其他需防静电危害的作业场所。第三条 进入规定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现场作业、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和临时参观的人员等),必须穿着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静电工作服、鞋、帽、手套等系列用品。第四条 各单位配备的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JT2017-90、GB12014-89、GB4385-84的有关技术要求。第五条 防静电工作服的使用要求:
(一)穿用前,应对防静电服的外观进行检查,在确认无破损和无影响防静电性能的情况后,方可使用。
(二)穿用防静电工作服必须上、下装同时穿着,必须与防静电工作鞋配套使用。
(三)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
(四)禁止在防静电工作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五)严禁在高电压和强磁场区域使用。
(六)洗涤时应使用中性或弱碱性洗涤剂,禁止使用硬板刷洗刷。第六条 防静电工作鞋的使用要求:
(一)穿用防静电胶底鞋时,所处地面的电阻应不大于1.0×810Ω。
(二)在穿用过程中,鞋的底部不得沾有绝缘性的杂质。
(三)在穿用过程中,应避免同时穿着绝缘性强或毛制的厚袜子以及绝缘性鞋垫等。
(四)对于维护动力设备或处理高压电气设备、有触电危险的工作人员,禁止穿用防静电工作鞋。第七条 在油舱检尺和油舱、油罐维修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手工作业必须戴防静电手套。第八条 企业必须实行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套使用管理,按生产现场色彩管理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发安全色(橙色)防静电服,并根据生产实际,推广使用连体防静电工作服。第九条 各单位对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实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劳动保护部门应对防静电面料的选择、服装用品的质量严格把关。必须选购由省级以上劳动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购买时要查验和确认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必需标明生产日期。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产品质量要求,选择防静电性能、耐用性和服用性好的产品,严禁选用纯化纤、涤纶或纯棉工作服替代防静电工作服。第十一条 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保管:
(一)防静电服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具体发放标准由各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二)根据不同地区,可以春秋装或夏装相互交替发放。
(三)正常发放应以旧换新,超过规定期限的,禁止使用。
(四)发放时应查看服装的强度和外观质量。
(五)用品库房保管应处于在空气干燥、常温条件下。保管期两年以上的,应在抽检合格后再予发放。
(六)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用品外观质量及保管条件变化情况。第十二条 各单位,尤其是防静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量大的企业,必须加强用品的跟踪管理,建章立制,做好用品质量的抽样检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整改。第十三条 各单位使用的防静电工作服应配有交通部规定的防静电标志(见附件)。第十四条 各单位劳动保护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防静电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工作。第十五条 对违反规定而导致生产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第十六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防静电标志式样(蓝底、黑字)(略)
1997年8月25日
安全帽如何规范使用?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安全帽又称盔或称胄、鍪、牟,是具有对头部非一般保护能力的帽。做工业生产用途时多称为“安全帽”。古代盔主要由皮革、棉布、麻布与金属制成,近世亦用树脂或塑料制成简要介绍:
安全帽是防物体打击和坠落时头部碰撞的头部防护装置。
英文名:safety helmet
矿工和地下工程人员等用来保护头顶而戴的钢制或类似原料制的浅圆顶帽子。
一种工人们在工业生产环境中戴的通常用金属或加强塑料制成的轻型保护头盔。
施工 或采矿时工人戴的帽子。用以防护头部,免受坠落的物件伤害。一般用柳条﹑藤芯或塑料制成。
注意事项;
一、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二、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