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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哪些标注(各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什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时间:2024-05-2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个人防护品 文档下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应急防护用品应妥善地存放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邻近地点,便于及时取用。这些用品能够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各单位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这些用品可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因工作过程中的意外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三证一标志是指哪些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
为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我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三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除了应具有生产许可证外,应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接受地方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抽检,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验验收。进口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我国规定取得安全标志标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头部护具类:安全帽
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
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防坠落护具类:
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呼吸护具类:
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这些劳动防护用品没有许可证不得生产,而且必须在每件产品上都贴有“LA”标识。当在选购时应查看是否有“三证”,如没有则是非法产品,可能质量是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伪劣产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1、企业有义务为工作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工人应了解自己的工作需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哪些,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及工作岗位的不同防护要求,正确选择性能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特别是不能以过滤式呼吸防护器代替隔离式呼吸防护器。
2、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必须了解所使用的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对结构和使用方法较为复杂的防护用品,如空气呼吸器要进行反复训练,达到能迅速正确使用。
3、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前,必须严格检查,损坏或磨损严重的必须及时更换。用于应急救援的全封闭防化服及呼吸器更要定期检查,以免急救时无法正常工作。应急防护用品应妥善地存放在可能发生事故的邻近地点,便于及时取用。
4、妥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保养维护工作,不仅可以延长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更重要的是能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要仔细阅读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按要求正确维护劳动防护用品。

各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什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国家标准,各单位应该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从业人员进行保护的各种物品,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护目镜、手套、耳塞等。这些用品能够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国家标准,包括《GB2890-2009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1-2009呼吸防护用品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2-2009呼吸防护用品长管呼吸器》、《GB11651-2008劳动防护用品通用技术条件》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以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各单位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从业人员得到充分的劳动保护,才能够保证生产安全和健康,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能够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劳动防护用品的重要性:

减少工伤事故: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服、护目镜、手套、耳塞等能够有效地保护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免受各种伤害。这些用品可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免因工作过程中的意外而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劳动防护用品不仅能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还能够保障他们的健康。例如,防护服可以防止化学物质对皮肤的刺激和灼伤,护目镜可以防止眼睛受到粉尘和化学物质的伤害,手套可以防止手部皮肤接触到有害物质等。

提高生产效率: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当从业人员感到安全和健康时,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工作,减少因事故而导致的生产中断和浪费。同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也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表现,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声誉。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国家标准,企业应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这是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如果企业不遵守相关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惩罚。

酸碱类防护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酸碱类防护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目前酸碱类防护标准:GB 24540-2009
防护服装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我国现行的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什么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