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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原则(选用个体防护用品提供法定依据是什么)

时间:2024-06-1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个人防护品 文档下载

控制后的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应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的三个原则

各类个体防护用品,具有不同的功能,如眼睛保护、听力保护、呼吸保护、皮肤防护以及防护服、安全带、保险带等常见的保护用具。

  1.力保护 听力保护的器具主要有两大类:耳塞;耳罩

  2.吸保护装置 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过滤呼吸保护器;另一类是供气式呼吸保护器,

  3.睛保护

  眼睛保护用品一般可以分为3类:安全眼镜;安全护目镜;面罩

  4.体防护服

  四、个人防护用品佩带、使用原则

  1.人防护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因此个人防护用品应该是在进入应该需要佩带、使用的作业场所,不得挪作它用。

  2.人防护用品佩带、使用最基本原则是必须在不影响完成正常巡检(看、听、摸等)和操作及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规范正确使用。

  3.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人防护用品一般按法定规定的期限及事业部规定的周期进行更换,特殊情况向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请,才可更新或调换。

  5.人防护用品领用实行使用者签名制,从而保证劳动者配备与其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权利,同时劳动者应规范正确佩带并接受监督的义务。

  6.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作业场所,即整体作业环境低于85dB(A)每8小时工作日,佩带可视个体健康和对噪声敏感度情况而定,但必须有获得个人防护用品的权利。

如何配置个人防护用品

(1)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附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2)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镜、眼罩或面罩,适用于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镜、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载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3)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保温、防滑等手套,可能接触尖镜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4)附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用于需要登高时(2米以下);有跌落的危险时。
  (5)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使用;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6)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7)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且的通讯设备。
  (8)呼吸防护:根据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选用。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用的呼吸防护用品。应依据各自的生产作业防护特点,给员工配备必需的、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以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应根据岗位工种危害辨识,运用风险评估方法,参考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确定各岗位员工需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种类。

职业防护中的黄金防护原则是什么?

1.粉尘危害的防护原则
粉尘使生产过程中对工人健康危害十分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把粉尘浓度降低到国家卫生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是防止工作场所尘肺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建议依据以下防护原则采取措施进行工作场所粉尘的防护和治理。
1.1提高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减少作业人员接触粉尘的机会。
1.2加强个人防护,教育工人养成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进入有粉尘危害因素存在的场所要合理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具,如防尘口罩等。
1.3存在粉尘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的通风除尘设施要保持运转良好,建筑物表面的处理上要以不能积存灰尘便于清洗为要点。
1.4要对易产生粉尘机械设备经常进行维修提高机械的稳定性和密闭性,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确保产尘设备所产生粉尘能及时净化处理,保证作业场所工作环境的卫生条件。
2.毒物危害的职业病防护原则
在不影响生产或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从生产工艺流程或使用的材料中消除、控制毒物,积极采取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如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生产设施采用露天布置及密闭生产的方式,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生产中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最大限度的减少操作者接触有毒物质的机会;加强个人防护,进入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场所要合理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具。
3.物理因素的职业病防护原则
3.1噪声危害的职业病防护原则
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具有生产性噪声的车间应尽量远离其他非噪声作业车间、行政区和生活区。噪声较大的设备应尽量将噪声源与操作人员隔开;工艺允许远离控制的,可设置隔声操作室。产生强烈振动的车间应有防止振动传播的措施。本项目空压机等设备在安装时作独立基础,安装减振垫,并进行隔声密闭降噪处理。控制后的作业场所噪声强度应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对长时间工作在噪声环境下的作业人员,在对设备及工艺尚不能达到要求的时候,应加强个人防护设施的配备,在设计中应考虑到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选用个体防护用品提供法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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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给从业人员个人使用的保护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