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正常使用年限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的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安全钩、挂钩活门及安全锁的操作正常。设备频繁使用或在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应根据规定增加检查频率。在检查劳保用品之后,维修中心将对该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提供书面授权或拒绝使用。不得擅自修改或修理个人防护设备,仅制造商或维修中心才有资格进行。

个人防护用品正常使用年限
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的正常使用年限为5年。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直接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与之相对的是工业防护用品,非直接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
配置
(1)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环境存在物体附落的危险;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2)附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用于需要登高时(2米以上);有跌落的危险时。
(3)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镜、眼罩或面罩,适用于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镜、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焊接作业时,佩载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4)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保温、防滑等手套,可能接触尖镜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5)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6)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使用;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7)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用的通讯设备。
(8)呼吸防护:根据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选用。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用的呼吸防护用品。
高空动火作业时,人员须配置哪些相应的防护用品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空作业使用个体防护用品主要事项:
织带纤维、接缝及缝线是否完整、无断裂、退化、磨损、烧坏等。
D 形环、金属部件没有变形、腐蚀、锈蚀。
能量缓冲器护套是否开裂或出现警示标识。
安全钩、挂钩活门及安全锁的操作正常。
坠落制动器钢缆织带能自由伸缩、制动正常。
定期检查:
必须由有资质的人员严格遵照制造商的说明每年至少检查一次个人防护设备,且必须在所附表格中记载先前的检查。
设备频繁使用或在恶劣环境条件下使用,应根据规定增加检查频率。
处理程序:
如果对此产品的安全状态有疑问,或如果此产品已经用于一次坠落防护,必须停止使用此个人防护设备,并返回给制造商或合格的维修中心进行检查或销毁。
在检查劳保用品之后,维修中心将对该个人防护设备使用提供书面授权或拒绝使用。
不得擅自修改或修理个人防护设备,仅制造商或维修中心才有资格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