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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名词解释(请问国家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4-03-2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个人防护品 文档下载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关于个人防护用品介绍如下: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直接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与之相对的是工业防护用品,非直接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措施,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或全部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主要的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用品包括

关于个人防护用品介绍如下: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直接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与之相对的是工业防护用品,非直接对人体起到保护作用。

种类用途

(1)防护服:白帆布防护服能使人体免受高温的烘烤,并有耐燃烧的特点,主要用于冶炼、浇注和焊接等工种。劳动布防护服对人体起一般屏蔽保护作用,主要用于非高温、重体力作业的工种,如检修、起重和电气等工种。

(2)防护手套

厚帆布手套多用于高温、重体力劳动,如炼钢、铸造等工种。薄帆布、纱线、分指手套主要用于检修工、起重机司机和配电工等工种。翻毛皮革长手套主要用于焊接工种。橡胶或涂橡胶手套主要用于电气、铸造等工种。

戴各种手套时,注意不要让手腕裸露出来,以防在作业时焊接火星或其它有害物溅入拍内造成伤害;操作各类机床或在有被夹挤危险的地方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3)防护鞋

橡胶鞋有绝缘保护作用,主要用于电力、水力清砂、露天作业等岗位。球鞋有绝缘、防滑保护作用,主要用于检修、起重机司机、电气等工种。钢包头皮鞋用于铸造、炼钢等工种。

(4)安全帽

帽内缓冲衬垫的带子要结实,人的头顶与帽内顶部的间隔不能小于32毫米。不能把安全帽当坐垫用,以防变形,降低防护作用。发现帽子有龟裂、下凹和磨损等情况,要立即更换。

(5)面罩和护目镜

防辐射面罩主要用于焊接作业,防止在焊接中产生的强光、紫外线和金属飞屑损伤面部,防毒面具要注意滤毒材料的性能。

防辐射护目镜能防止有害红外线、耀眼的可见光和紫外线对眼部的伤害,主要用于冶炼、浇注、烧割和铸造热处理等工种。这种护目镜大多与帽檐连在一起,有固定的,也有可以上下翻动的。

知识延伸:

安全带

安全带是防止高处作业坠落的防护用品,使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在基准面2米以上作业须系安全带。

使用时应将安全带系在腰部,挂钩要扣在不低于作业者所处水平位置的可靠处,不能扣在作业者的下方位置,以防坠落时加大冲击力,使人受伤。

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发现断裂或磨损,要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果保护套丢失,要加上后再用。

劳动防护和个体防护区别

据我调查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许多人讲到这方面的时候都会将这两个词混用,应为同义词
例如这个词条~~
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又称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所配备的一种防护性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措施,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或全部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主要的防护措施。
防护用品严格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1996年4月23日劳动部颁发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  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铝镁板带厂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3.8生产安保科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3.9厂综合办公室每月向厂长、主管科室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生产安保科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厂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  机构与责任

4.1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主管副厂长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接受生产部的指导。

4.2生产安保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2.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2.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2.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2.7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2.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2.9建立健全铝镁厂工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3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3.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3.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3.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3.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3.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3.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4技术科、设备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4.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4.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4.4.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4.5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5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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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请问国家关于劳保用品发放的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拓展资料:
劳动用品的主要分为:
1. 安全帽类
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 呼吸护具类
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
3. 眼防护具
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 防护鞋
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目前主要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
5. 防护手套
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