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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时间:2024-03-2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个人防护品 文档下载

用于紧急救灾时的呼吸防护器,更要定期严格检查,妥善存放,便于及时取用。PPE的维护企业内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收集和维护保养PPE。污染的工作服,用后应立即集中处理洗涤。携带防卫工具在法律上对携带防卫工具可能有所限制,不过现在的法律还是允许携带用于正当防卫的MACE梅西喷雾和喷椒器。⑶、测定、报告作业场所尘毒浓度以及其它职业危害情况。⑹、负责职业病患者的脱尘和管理工作。

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

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

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其实隐藏了很多危险,都是意料不到的意外,下面我整理了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欢迎大家借鉴和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1

职业卫生防治知识-----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有哪些?如何识别防护用品的质量?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特殊用品,这些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如防护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护耳器、呼吸保护器和皮肤防护用品等。劳动者要注意检查这些个人防护用品有没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具有三证的用品才能放心使用。

不超标的工作场所仍然有必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吗?

我国现行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大多是短时间的检测,最常用的就是15分钟检测,短时间检测有一定风险,它不能代表整个工作时间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因此,即使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但由于毒物浓度的波动,某个时间段仍然有可能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造成人体损害;另外每个人对毒物的易感性不同,有些人容易中毒,有些人不易中毒;尤其是女性,不同的生理状况对毒物的敏感性不同,比如怀孕3个月前,胎儿正处于器官形成期,这个时候接触某些毒物,容易导致畸形。

因此,即使在不超标的环境下,仍有必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当然,如果工作场所的毒物浓度非常低,离国家容许浓度非常远,没有明确的致癌致畸致突作用,不是诱发过敏反应的毒物,不是敏感人群,就可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护耳器有哪些?

噪声作业环境在采取噪声防护设施后,工作场所噪声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时,劳动者应佩戴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声棉等,否则可能会导致噪声性耳聋。棉花的隔声量为5~10dB,柱形耳塞的隔声量为20~30 dB,如果工作场所噪声量超标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可以采样这些护耳器。 几种常见护耳器隔声量见下表:

选择护耳器应注意哪些事项?

1、选择前,应先委托有检测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工作场所噪声评估,以确定噪声水平及噪声的.频率特性。

2、了解用品的减音能力,选择合适的护耳器。NRR是反映减音能力的指标,假设某工作场所的噪声水

平为100dB,而某护耳器的NRR值为20,则表示在正确佩戴该护耳器后,佩戴者的噪声暴露水平估计可降到80dB。

3、不应盲目选择减音能力最大的护耳器,过大的减音能力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例如妨碍佩带者收听警告信号或与其他人谈话沟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单凭NRR值未必能协助使用者选取最合适的护耳器,应同时考虑该护耳器在不同声频的减音能力。

5、如劳动者须经常在听觉保护区出入,可选择附有绳带的耳塞,方便佩带者戴上或取下。

6、一般而言,耳罩的减音能力较耳塞的减音能力强。不过,由于佩戴眼镜会令某些耳罩不能紧贴而有空隙,影响效果。此外,耳罩如果夹得太紧,会令佩带者感觉不适而不愿使用。因此,有时候耳塞也是很好的选择。

7、在必须佩戴耳罩才能有效隔声的情况下,由于耳罩可能会妨碍其他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可选择整合式的安全帽式耳罩。

8、在粉尘工作环境中,应选择一次性的耳塞或可更换软垫的耳罩。

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2

个人防护用品(PPE)属于被动的防护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采取先进生产工艺,做好工程防护,从而主动预防职业病;在防护设施不能够完全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下,才考虑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要正确选择PPE。企业应针对防护要求,正确选择性能符合要求的用品,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特别是绝不能以过滤式呼吸防护器代替隔离式呼吸防护器,以防止发生事故。

★ 加强使用意识,进行培训与训练。企业应利用各种途径,如培训班、宣传册、车间板报和标语等,对使用PPE者加强教育,使其充分了解使用的目的和意义,反复训练,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 对于结构和使用方法较为复杂的用品,如呼吸防护器,宜反复进行训练,做到能迅速正确地戴上、卸下和使用,并逐渐习惯呼吸防护器的阻力。

★ 使用PPE前,必须严格检查,损坏或磨损严重的必须及时更换。用于紧急救灾时的呼吸防护器,更要定期严格检查,妥善存放,便于及时取用。

PPE的维护

企业内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分发、收集和维护保养PPE。这样不仅可以延长PPE的使用期限,更重要的是能保证其防护效果。耳罩、口罩、面具等用后应以肥皂清水洗净,并以药液消毒、晾干。过滤式呼吸防护器的滤料要按时更换,药罐在不用时应将通路封塞,以防失效。污染的工作服,用后应立即集中处理洗涤。

关于个人防护安全的知识3

逃跑

对于我们来说,逃跑是遇到危险的时候一种最好的方式,特别是男士不经常使用逃跑来躲避危险。我们每时每刻的生活中需要面对那些脾气暴躁以及有心理疾病的人。有些时候,当人在极度愤怒时,会把你当出气筒。考虑到这一点,当面对着一个气势汹汹找茬的人时,你应该冷静,如果可以或者有必要可以选择离开或者逃跑。正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观察周围的环境

不管你是在像自己家这种私人环境或者是在公共场所,一直寻找自己所在的最佳的逃生路线。除此之外,当你遇到威胁无法找到逃生的出口,记下任何可以让你躲藏的地方。最后,观察附近的环境,看是否可以找到一些能用来正当防卫的物品。

让自己远离危险

如果自己身处在公共场所,并且有打架斗殴的事情发生, 应该立即离开。不要因为自己好奇想知道正在发生什么,而接近危险。 简单地说,就是尽可能要使自己远离暴力和混乱。不久前, 我和一群朋友在一个酒吧, 当时在跳舞的楼层发生打砸事件。场面很混乱, 最后我和我的朋友, 从另一侧门逃了出来, 后来知道发生了踩踏事件, 很多人都受了伤。

携带防卫工具

在法律上对携带防卫工具可能有所限制, 不过现在的法律还是允许携带用于正当防卫的MACE梅西喷雾和喷椒器。 请注意, 这些东西只能在你遇到威胁的一秒钟内才能使用和有效。 对了, 如果不能正确使用,也有肯能自己不小心喷到自己,使自己暂时一段时间失明。 如果你经常一个人在夜间行走,或者需要路过无人居住的地方, 那最好还是携带多个喷椒器。 如果使用得当, 可以让你遇到攻击时,能有几分钟的时间逃跑。

千万不要去参与打架

千万不要去干涉其他人的打架。我们很少有人能够袖手旁观,看着别人被欺负或殴打,而且往往是本能促使我们去劝架,并试着救助一个人。不过, 这种本能有时候可能给你带来麻烦。请不要觉得自己内疚。 相反,在某种情况下,你应该冷静并理智的处理, 最好是拨打110叫警察来协调,并配合好警察的调查取证。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加强对尘毒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冶法》,制定本制度。
一、 管理机构与职责
1、 安全、卫生及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尘毒防冶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⑴、 制定通风规章制度,负责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资料管理,绘制相关图表,鉴定矿井通风指标。
⑵、 负责制定矿山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除尘、毒设备、仪器、材料计划。
⑶、 测定、报告作业场所尘毒浓度以及其它职业危害情况。
⑷、 开展尘毒作业现场横检查、管理、指导工作,有权制止、处理违章作业。
⑸、 负责职业病查体时和人员的确定,协调安排职防、劳资等部门组织体检、复查等工作。
⑹、 负责职业病患者的脱尘和管理工作。
⑺、 负责接尘、接毒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⑻、 负责制定矿井火灾时的通风方法。
⑼、 负责产生尘毒危害作业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 矿卫生所负责矿内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⑴、 负责执行本单位职业病患者检查、冶疗、疗养管理等实施办法。
⑵、 贯彻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并监督实施。
⑶、 按规定负责协助、组织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检查工作。
⑷、 参与矿山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
⑸、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冶教育工作。
⑹、 协调办理与各部门的有关专业工作。
二、 职业病防冶
1、 职业病是职工在生产环境中,由于生产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各种疾病的总称。矿山职业病按国家规定种类执行。
2、 公司招录新工人,上岗前职工医院必须按本岗位职业危害的范围进行规定内容的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3、 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矽肺病患者应定期复查,检查时间为:
⑴、 矽肺观察对象和各期矽肺病患者每年复查一次,亦可与定期检查一同复查。
⑵、 对接尘工龄超过矽肺最短发病工龄(15年)者,脱尘后每四年检查一次,连检三次无症状者再检时间由职业病防冶部门确定。
⑶、 离岗退养职工接尘工龄不是15年的,于办理退养手续的当年或次年安排查体,无症状者,今后不再安排查体。接尘超过15年的第14条规定执行。
4、 其它职业危害可根据情况不定期检查。
5、 职业危害的健康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职工医院及生产单位提出名单,经审查合格后组织进行检查。未经公司审查安排查体、自身查体的检查结果无效。
6、 职工退养后继续人事有关原职业危害相同的作业,造成职业病或加重病情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 职业病范围与冶疗规定
1、 职业病范围:
按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规定的,与所从事的职业危害相差的职业病病种执行。
2、 冶疗规定:
⑴、 对已确诊的各期矽肺病例人均应立即调离接尘岗位,实行冶疗或疗养。
Ⅰ期:安排脱尘工作
Ⅱ期、Ⅲ期:(含Ⅰ期合并活动性肺结核及代偿机能乙、丙者),照顾安排脱尘工作。
⑵、 对于职业病患者,要积极开展治疗工作,脱离原职业危害,适当照顾安排工作,医疗终结确诊为残废或医疗无效死亡时,应按上极有关规定处理。
四、 必须保证职业病患者正当医疗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违章者费用自理。
五、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工,制度中如有与国家现行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规为准,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危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特制定如下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
接触职业病因素人数 130 人,主要为粉尘危害因素;
二、将职业病防治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定期召开一次会议;
三、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监督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本单位拟设置专职人员 2 人,兼职人员 3 人;
四、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六、每年拨专款15万元,作为职业病防治基金;
七、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有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八、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操作规范,严格遵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九、做好职业卫生权利保障,落实劳动者的知情权。对在有害作业场所工作的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
十、定期对接触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孕妇、哺乳期女工或职业禁忌者的职业健康进行特殊保护;
十一、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推广、运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会 审 记 录

编制
单位 瓮安县万灵煤矿 日 期
编制人 胡 铸 仁




人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安 全 科
生 技 科
通 风 队
机 电 队
采 煤 队
掘 进一 队
掘 进二 队
维 修 班

批准人 技术负责人
矿 长

万灵煤矿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搞好矿井防尘管理工作,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和措施。
一、职业危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特制定如下目标管理责任制:
1、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
接触职业病因素人数 130 人,主要为粉尘危害因素;
2、将职业病防治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定期召开一次会议;
3、设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监督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本单位拟设置专职人员 2 人,兼职人员 3 人;
4、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每年拨专款15万元,作为职业病防治基金;
7、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有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实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8、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完善职业卫生操作规范,严格遵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9、做好职业卫生权利保障,落实劳动者的知情权。对在有害作业场所工作的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
10、定期对接触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孕妇、哺乳期女工或职业禁忌者的职业健康进行特殊保护;
11、依靠科技进步,研制、开发、推广、运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
二、矿井综合防尘措施
虽然我矿粉尘经鉴定无爆炸性,但粉尘对人体危害大。因此,必须从防治尘源和消灭积尘方面加强管理。
(一)减少粉尘产生,采取除尘措施
1、矿明确由安全副矿长具体负责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矿技术负责人对矿防尘工作负责技术管理,矿安排两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全矿防尘工作、其编制归通风安全科。
2、矿必须在地面修建一个容量不小于200m3的防尘水池,并经常保持储备有足够的防尘水。
3、建立和健全防尘水管路系统,以满足现场生产及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下煤(矸)眼,每隔50~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井下所有的下煤(矸)眼必须安装有喷雾洒水装置,每个喷雾洒水装置必须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5、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坚持对巷道四周进行冲洗。
6、必须坚持定期清扫积尘,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清扫或冲洗一次;采区内巷道积尘冲洗周期由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必须保证井下所有巷道内不得有煤(岩)尘堆积。
7、井下采掘工、转煤工、装车工、打眼工、放炮员、瓦斯员等必须坚持配戴防尘口罩。
8、矿井必须绘制防尘系统图,建立防尘设施台帐,做到记录准确、符合实际。
9、做到合理配风,以利防止粉尘的产生。井下各种巷道的风量和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不得随意减少巷道施工断面,各种材料按规定存放和堆码整齐,不得人为造成通风断面减少,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巷道断面变小,必须尽快组织人员清透。
10、矿井必须按规定安装隔爆设施,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符合规定,并建立隔爆设施台帐,做到记录准确、符合实际;防尘工必须经常检查水袋完好状况和水量情况,发现不合格的必须立更换和整改。
11、矿按《粉尘防治规范》的要求,配备一人专职负责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符合《矿井粉尘测定及评定办法》的规定。井下各测点的全尘、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次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粉尘测定结果必须每月报矿。
12、测尘工必须做好测尘仪表的维修及校正工作,保证仪表能正常使用。矿井综合防尘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必须批评指出,监督整改。
13、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齐抓共管、矿井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明确责任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14、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防尘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随时下井检查防尘工作落实情况,凡发现人为损坏防尘设备、设施或人为造成通风巷道断面减少、干打眼以及不按规定使用或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矿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追查处理。
15、通风队坚持对各作业点风量、风速进行旬测,并根据需要随时检测。做到合理调配风量,严禁各地段出现超规程允许风速风量现象发生,减少煤尘飞扬。
16、在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距工作面20—25米位置净化水雾,保持正常使用。
17、在各采掘工作面设移动式降尘喷头,炮前和炮后对工作面20米以内巷道进行洒水降尘,装载过程中进行喷洒。
18、通风队负责对主要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每周进行一次清扫除尘处理,并建立台帐。
19、主要巷道和产生粉尘的作业地点必须及时铺设防尘水管,并每隔50米设一闸阀。各转载点必须设喷雾降尘设施。
20、各工作面降尘由放炮员担任,其它地点由专职降尘工负责。
21、尽可能改为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泡泥。此项工作的推进与监督由安全科负责。
22、通风队是综合防尘措施的负责单位,负责防尘系统的建设和保障正常使用。日常降尘工作由作业地点放炮员负责,降尘设施铺设和维护由专职管道工负责。
(二)个体防护
定期发放口罩和毛巾等防护用品,入井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否则,不得入井。对掘进队工人每3年调换一次岗位,采煤队工人每5年调换一次。
(三)定期检查,及时救治
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体检,发现病患及时救治。矿保健站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可疑人员送到医院确诊救治。
三、职业病的危害预防措施
为了降低职业危害的发生,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本矿特制定预防为主和治疗为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方案,其具体措施如下:
1、新员工入矿前,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不适合从事本矿工作者不得录用;
2、定期给职工发放足够的劳保用品,确保对员工的职业病预防和安全保护;
3、安装井下综合防尘设施,降低粉尘;并严格按综合防尘措施施工;
4、凡接触粉尘及其它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按照卫生部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和诊断标准,经检查鉴定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病,并确诊不适合原工作的应及时调离。
5、由矿负责,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工人定期进行普查。
6、对职工病的确定,需经防疫部门的检查,证明确认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职业病处理。
7、每月召开班组会上对工人进行职业病预防教育。
对工人作业有害的场所,制定预防措施并及时解决,以保证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顺利进行。

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预案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特制定如下应急救援预案:
一、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其中包括:急救箱、急救药品、氧气袋、担架、救护车辆、消防器材等等;
三、对应急救援人员要求业务熟悉、动作迅速,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以最短时间赶到现场;
四、对在岗职工要进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学会自救、救人;
五、对突发的职业危害要视种类和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如:
1、一氧化碳和炮烟中毒者,要迅速撤到通风良好环境;
2、对高温中暑者要迅速撤离,并用酒精或冰袋降温;
3、对酸灼伤者要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
4、对电弧光造成电光眼类,立即给予点滴敌卡因眼药水。

事故预防的基本原则

1.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

采取事故预防对策时,应能够:

(1)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

(2)排除工作场所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3)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4)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5)发生意外事故时,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施救条件。

2.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

(1)事故预防技术措施的优先顺序:

a.直接安全技术措施:使生产设备本身具有本质安全性能;

b.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

c.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

d.其他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在实际工作中,上述措施常常是综合使用的。

(2)事故预防具体原则:

a·消除:通过合理的设计,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危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b.预防: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c.减弱:采取减轻危险危害因素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减振装置、消声装置等;

d.隔离:将人员与危险危害因素隔开并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自救装置(如防毒服、各类防护面具)等;

e.连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f.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3)安全对策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

(4)安全对策措施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设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