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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用品防护部位(求《辽宁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时间:2024-09-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个人防护品 文档下载

现场临时使用的安全帽由联系单位负责借用,特殊情况需由安全部门无偿或有偿借用或发放。由此造成配备不及时引发后果的,追究采购部门的责任。六、躯体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工作服等,这些用品除了提供基本的保护之外,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有害物质的侵袭。

危险化学品个人防护用品选用标准

1、选择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且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
2、个人防护用品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相适应,如选择耐酸碱的手套、防火防爆的防护服等。
3、个人防护用品的尺寸必须合适,不能过大或过小,以确保防护效果。
4、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经过正确的使用和保养,如定期更换、清洗、消毒等,以确保其防护效果。

求《辽宁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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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及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和辽宁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抚顺石化分公司洗化厂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发放和使用

第三条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种辅助性、预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对尘毒物质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第五条 遵照“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规定,凡在抚顺石化分公司洗化厂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由用人单位提供,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现场临时使用的安全帽由联系单位负责借用,特殊情况需由安全部门无偿或有偿借用或发放。

第八条 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在规定期限(一般为一年内)恢复原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经安全部门批准补发部分大件劳动防护用品(如棉服、工作皮鞋等),其他劳动防护用品不再补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有责任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因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第三章 管理、采购和监督

第十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考核。物资采办中心、财务资产处、审计监察处、工会参与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1、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审核和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和发放。

2、物资采办中心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选择、采购、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并协助质量安全环保处做好入库前的质量验收工作。

3、财务资产处对未经各级安全部门批准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不与拨款和报销。

4、工会应监督检查劳动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不定期征求员工代表的意见,及时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5、审计监察处应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价格、渠道等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行为、经济犯罪及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当造成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要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报废等有关制度,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有权下令禁发、禁用。由此造成配备不及时引发后果的,追究采购部门的责任。

第十二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着装标准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决定。质量安全环保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防护用品选用原则》(GB11651-89),除劳动防护用品外,按国家规定不存在其他“工作服”配备规定。

第十三条 采购计划由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交由物资采办中心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执行原抚顺石化的“内内外”政策,凡是在原抚顺石化系统内能够生产的合格产品一般不得到外系统采购。

2、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公道。

3、特种防护用品中的防毒衣、高温防火服、各类呼吸设备及其他防毒用品采购必须经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核定点采购。

第十五条 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

1、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必

须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3、产品售价不得超出工商物价管理标准,有售后服务能力。

第四章 配备和着装标准

第十七条 着装标准

1、进入装置、现场着装必须穿工作服(长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办公室、值班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巡检(包括在机泵房内巡检)和室内现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紧帽带,长袖工作服不得卷袖。

2、进入现场必须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网眼鞋、钉子鞋、凉鞋、拖鞋等进入现场。

3、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正确着装。易燃易爆场所禁穿化纤服装。酸碱作业必须带面罩。

4、在有机械转动环境中工作的人员不许戴手套、系领带和围巾。

5、陪同国内外检查、视察、参观人员可穿礼服或其他服装,但必须是长袖衣和长裤,并配戴安全帽。外单位人员不穿长袖衣和长裤、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带其进入各装置和现场。

第五章 洗理用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洗理用品原则上不属必备的防护用品,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提出计划,批准后进行采购和发放,其管理和监督办法与劳动防护用品相同。

第十九条 发放标准为香皂、肥皂每月各一块(条),洗衣粉每月0.5公斤,毛巾每年二条。每半年可适当调剂发放洗发香波或浴液、护手霜等,但必须适当减少部分肥皂、洗衣粉的发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厂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规定违背之处,执行上级规定。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分公司关于对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责任人实行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

个人防护用品有哪些种类

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


一、头部防护用品


主要针对头部提供的防护,如安全帽,它能够有效防止头部因外力造成的伤害。


二、眼部防护用品


为了保护眼睛免受外界伤害,常见的有防护眼镜和护目镜等。这些产品可以有效防止飞溅物、尘土、化学品等伤及眼睛。


三、呼吸防护用品


主要用于防止吸入有害气体、粉尘等,常见的有口罩、呼吸器。特别是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时,呼吸防护用品尤为重要。


四、手部防护用品


主要是保护手部免受伤害,如手套、指套等。这些用品可以有效防止手部接触有害物质,减少意外伤害。


五、足部防护用品


如工作鞋、安全靴等,它们能够保护足部免受重物坠落、刺伤等伤害。


六、躯体防护用品


如安全带、工作服等,这些用品除了提供基本的保护之外,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有害物质的侵袭。


七、其他防护用品


还包括耳塞、耳罩等听力防护用品,以及防护服、雨衣等应对特定环境的防护装备。


综上所述,个人防护用品涵盖了头部、眼部、呼吸、手部、足部以及躯体等多个部位,旨在保护个人免受各种工作环境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和伤害。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是至关重要的。

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及使用注意事项有哪些?

个人防护用品是保障个人在工作中安全的重要工具,它们根据保护的身体部位不同而各有侧重。以下是对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及使用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1. 头部防护:这类产品包括安全帽等,旨在保护头部免受外力撞击造成的伤害。
2. 呼吸防护: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等,它们用于防止吸入有害气体、颗粒物或蒸汽。使用时应确保密合度良好,定期更换滤片。
3. 眼部防护:护目镜和面罩等可以保护眼睛免遭飞溅物、化学品或强光的伤害。使用时应注意镜片的清洁和完整。
4. 听力防护:耳塞和耳罩是预防噪声聋的有效工具。使用时应确保佩戴正确,以达到最佳的隔音效果。
5. 手部防护:包括各类劳保手套,它们能够防止手部受到切割、化学品腐蚀或电气伤害。选择合适的手套,并注意手套的损坏情况,及时更换。
6. 身体防护:防护服、防静电服等用于保护身体不受有害物质或辐射的侵害。穿着时应确保衣物的完好无损。
7. 脚部防护:防滑鞋和防护靴保护脚部不受到伤害。选择合脚的鞋子,并确保鞋底有良好的抓地力。
8. 防坠落具:如安全带等,是高处作业时的关键防护设备。使用时应确保安全带佩戴正确,挂钩挂于牢固的固定点上。
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还应注意产品的有效期限,及时更换过期的防护用品。此外,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并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指导。
以上内容改写整理自网络资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到哪三会?

1、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
如果劳保用品没有作用,无法防止意外伤人,那么在劳保用品上无论花了多么少的钱,都是浪费。因为事故发生后经济损失产生了,而再便宜的劳保用品,也是需要花钱的。
所以,劳保用品一定要可靠安全,使工人在操作中可以得到保障。这才能最大程度的减少事故,减少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2、会正确使用护品:
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为此要注意以下几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更新、报废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并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
提供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也不得购买、使用超过使用期限或者质量低劣的产品,确保防护用品在紧急情况下能发挥其特有的效能。 
3、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耳塞、口罩、面具等用后应用肥皂、清水洗净,并以药液消毒,晾干; 净化式呼吸防护器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不要过度使用劳保用品。



扩展资料

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
(1)头部护具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防物料喷溅、防粉尘等的护具。主要有玻璃钢、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以及防尘帽、防冲击面罩等。。

(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
(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听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
(5)防护鞋,防止足部伤害,有防滑鞋、防滑鞋套、防静电安全鞋、钢头防砸鞋等等。
(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棉手套、丁腈手套等。
(7)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
(8)防坠落护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
(9)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分为护肤膏和洗涤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防护用品

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品都有哪些

根据防护部位可以分为:头部防护、眼部防护、面部防护、呼吸防护、听力防护、躯体防护、手部防护、足部防护、坠落防护等。